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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审批上做“减法”,在市场监管上做“加法”,在便民服务上做“乘法”,在退出机制上做“除法”,商事制度改革使海南投资环境发生了根本改变,极大地激发了全省市场主体活力,持续释放取得了良好成效,用行动擎起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海南担当”。
近年来,海南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一系列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全面降低准入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先行先试,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社会活力的“加法”,从最初的先证后照到先照后证,再到目前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从简政放权到放管结合到优化服务,从准入到许可再到监管,都实现无缝衔接。商事制度改革使投资环境发生了根本改变,极大地激发了全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市场主体井喷式增长。2016年,全省新增市场主体近11万户,新增注册资本(金)5968.8亿元,分别增长16.4%和106.2%。
目前,海南商事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有:
在行政审批上做“减法”,激发市场活力
为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海南省在全国率先撤销审批办,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推行“三级注册官”制度,将过去“一审一核”模式,变为由首办“注册官”全程服务、终身负责的登记模式,体现出“注册官”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从根本上解决了以往层层审批带来的效率低下问题,以减少流程、缩短时间、提高效率来服务市场发展。
在此基础上,省政府先后出台《海南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海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从之前的180项减少至12项,项目减少95%。较国家层面保留的7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减少了64项,减幅87%,为全国保留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最少的省份;明确了201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实施机关和设定依据,以及“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确保了工商登记和审批监管的有效衔接。
在市场监管上做“加法”,保障公平有序
一是统一市场监管网络。探索建立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平台,依托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市场监管数据在各部门之间的无缝衔接,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信用惩戒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等手段,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切实把诚信建设纳入市场经济活动的各环节。坚持执行异常名录公示和“黑名单”制度。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已有91175户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这些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银行贷款等方面将受到限制和有关部门的联合惩戒。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信用约束措施,提升监管合力,加快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多元共治格局。
二是坚持“以网管网”。与平台电商建立平台规范协作机制和维权协作机制。启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系统”。网络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由过去“人工搜索模式”向电脑、大数据分析转变。大胆运用现代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就一个监管热点,定制一套监管系统,2012年初,针对三亚海鲜店宰客事件,我们精心编织了“科技监管的笼子”,打造了价格公示系统、电子点菜系统和银行付账系统加工商维权平台终端,三亚海鲜大排档监管系统上线,即时捕捉每一张消费者的“点菜单”。监管“三亚海鲜大排档宰客”的成功案例和水果、旅游商品市场的成功监管,有效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三是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以“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原则开展抽查监管,加强对国家安全、民生安全、生态安全“三大领域”的内在风险防控,将特殊行业的年报、经营行为的抽查比例提升至30%,重点开展了旅游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等工作。率先在琼北“海澄文一体化综合经济圈”和琼南“大三亚旅游经济圈”,实现跨行政管辖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办案,联合惩戒。建立涉企信息归集共享目录,明确“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推送主体信息要有来有往,不能“只想要、不想给”。让“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落到实处。
在便民服务上做“乘法”,简化办事程序
一是全面试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在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以“三证合一”工作机制及技术方案为基础,按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加以完善。按照“一窗受理、一表申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模式,由工商、质监、税务、社保、统计五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一个窗口统一受理企业注册登记申请,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改革后,办理环节更少、材料更加简便、办结时限更短,进一步为企业松绑、为社会减负。通过海南省电子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及时传递、有效运用数据信息,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企业基础信息的高效采集、有效归集和充分运用,以“数据网上行”让“企业少跑路”。
二是探索推行“全城通办”“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登记改革。进一步放宽住所登记,充分释放场地资源。出台《海南省企业法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实行证照分离,住所、经营场所分离,一般经营和特许经营等“三分离”,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降低大众创业成本。启动“信箱地址”注册登记模式,开创全国先河。下一步,将在“海澄文一体化综合经济圈”和“大三亚旅游经济圈”突破行政区域管辖,在同一经济圈内,大力推行市场主体属地注册,下放登记注册事权,在全省实行全程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网上公示等电子化登记,力争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审批办结时,同步将电子营业执照通过审批信息共享平台从网上推送给其他相关部门,实现全流程网上流转。
三是开通全国第一家“12345”省政府综合服务热线。按照“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的要求,整合全省政府职能部门和部分公共服务单位共23条热线,并在海口市等17个市县设立二级平台,形成政府服务“一张网”,实现全省统一管理,将群众诉求直达相关承办单位,办理结果直接反馈到省“12345”平台,形成业务闭环回路,更大程度便民利企。热线正式开通以来,月均受理有效工单10万件,日均受理4000余件,特别开通了民企、民间资本投资热线,办结率83.49%,回访率97.36%。
四是全面清理代理机构和取消各种收费。公开承诺海南工商办事不收费,坚决取缔、取消有偿中介和有偿收费服务。目前,全省任何一个工商窗口都是免费办理工商业务,一年为全省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节省5000多万元费用。
在退出机制上做“除法”,净化市场环境
一是精简注销流程。出台《海南省企业简易注销试行办法》,对全省各级登记机关登记的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简化和完善注销登记流程,完善企业退出市场机制。针对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内资有限公司、内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取消清算组备案,利用政务网站公示代替报纸公告,缩短企业注销时间,降低企业注销成本。
二是建立承诺制度。为实现便利企业退出市场的同时,尽最大可能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市场正常竞争秩序,改革创新性地引入承诺制度,由全体股东(合伙人、投资人)书面承诺不存在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没有债权债务或原有债权债务清算已完毕,并对未清偿的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三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负面清单,确保改革稳妥推进,维护市场正常秩序。除被吊销、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尚未移出、股权(投资权益)已被冻结或者已出质、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被限制办理注销登记或者相关部门正在组织清算、进入行政复议、诉讼或者仲裁程序、存在劳动争议等情形外,企业可自主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目前,全省共依法清理“僵尸企业”38712户,企业注销比例达到8.05%,高于全国4.55个百分点。
(作者单位:海南省政府研究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