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府[2010]105号)通告,市政府决定征用秀英区长流镇、西秀镇集体土地及收回国有土地作为西海岸新区南片区一期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位于海口市长流一号西侧,四至范围以测量埋桩为准。现特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开发建设,凡长滨东八街、长滨西九街、长滨西十街、长滨西十一街、长滨十二路、长滨十四路、长滨南十四路、长滨南九路、长滨南十路、长滨东十二路、长滨东十四路、长滨东十六街、长滨十七街范围内的坟墓均需搬迁,请尚未搬迁坟墓的坟主在本公告发布今日起7天内,到当地镇政府办理迁坟登记手续,逾期当无主坟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秀英区长流镇政府 秀英区西秀镇政府
联 系 人:长流镇:王先生 13807577201
西秀镇:陈先生 13627575128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