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3月31日之前与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和公司其他人员因经营半岭温泉中心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承租方(三亚澳特斯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二、2017年4月1日起半岭温泉中心由三亚半岭温泉海韵别墅度假酒店经营。
特此公告!
三亚澳特斯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三亚沈煤信诚公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