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监督是指对赔偿委员会生效决定的监督,包括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申诉、法院内部监督与检察院监督三种形式。
规定共27条,主要明确了赔偿监督程序的适用范围,规定了申诉受理和审查程序,明确了人民法院决定重新审理的情形,确定了对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的处理方式,规定了重新审理程序,细化了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赔偿案件的原则、方式、期限、处理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