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指出,清明期间,东方市东河镇金炳村发生森林火灾,该镇镇长兼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符光强、分管农林工作的副镇长兼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李泽锋玩忽职守,贻误救火工作。依据有关规定,经东方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直接责任人符光强、李泽锋进行问责,给予符光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李泽锋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安排);对该镇党委书记符进彬、组织委员蒋潇翔进行诫勉谈话,东方市委对符进彬、符光强作出组织处理,分别免去二人现任领导职务。
另外,东河镇纪委监察室对当日值班人员及相关责任人5人进行问责,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约谈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