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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13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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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好公共空间的权利边界
  ■ 袁锋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海口一些小区公共消防通道被电动车、汽车等挤占堵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因为停车难引发的抢占公共空间违停,也引发了不文明的过激行为。爱车停在公共场所过夜,第二天车子被放了气,这样的事最近频繁进入视野。

  飞速进入汽车时代的我们,既享受着“四个轮子”带来的便利,也承受着随之而来的烦恼,停车难便是其中之一。从最早时“随便停,不收费”到“到处都收费”,直到现在的“愿意交费也难找到停车位”,这一过程在海口、三亚仅用了不足10年时间。在汽车已进入寻常百姓家的今天,停车位成为了一种公共资源。种种挤占公共空间现象的出现,是公共服务不足的尴尬,也是公德意识缺失的表现。

  对于公共空间的挤占,在一时一地看起来可能影响还不很严重,但当全市、全省各地的挤占叠加到一起,当频率达到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已经不是小事,而有了明辨是非的必要,成为一个严肃的公共议题。

  人们在家里关起门来不管做什么,只要不影响邻居,只要不触犯法律,完全属于个人的自由。但到了家门之外,就进入了公共空间,正如同世上没有绝对的、不受约束的自由那样,在公共空间的行为,也理所当然受到限制,存在边界。不影响干扰他人,不侵害他人权益,应该是主张自身权益的边界,也是社会正常运行的一条底线。随着社会文明程度提升,许多人都已认识到在公共场合应该遵守相应的文明规制与礼仪。在公共空间的自律,是一种品位,一种境界,我们的社会成员如果能以这样的品位和境界来指导自己的言行,那么乱停车扰民、广场舞扰民等等矛盾也就基本上可以消弭于无形了。

  挤占公共空间虽然不妥,但以不文明的过激行为对抗,同样不可取。不同利益群体的协调,除了价值观念上的沟通,也有赖于法律制度的支撑。有公平的规则、公正的执法,社会的公共理性和协商精神就有了生长的沃壤。其实,对于挤占公共空间的行为,也并非无法可依,关键是有关部门要让法规执行硬起来。同时,政府部门的适当介入,能够相对有效地协调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比如协调公共资源,提供适宜的场地,或以立法形式确立公共场所的权利边界,让不同群体发生利益冲突时,能够相对明确地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在另一方面,公共空间的管理还有赖于管理者开动脑筋,在前端做到政策制定科学化与规划管理精细化。比如,在保证交通畅通,不影响社会治安环境的条件下,鼓励设置临时性免费停车场所,鼓励社会公益性场所提供免费停车服务;完善停车场管理法规,规范停车场建设,整治乱收费问题;开发和建立智能化的停车诱导系统应用,将大数据应用到停车位管理,改善停车环境;此外,在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的情况下,尽可能增加道路临时停车位数量,让出行和停车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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