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和《海南省加快积压房地产产权确认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已将海南省石油化工工业总公司持有的市土字[1992]1481号批复项下583.9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确权给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和《土地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决定注销市土字[1992]1481号批复项下583.9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登记。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