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时间:30天(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10月4日)。
2、公示地点:文昌市政府网站,海南日报,现场公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wcjsj@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文昌市清澜开发区市政府大院西副楼一楼文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管理室,邮政编码:571339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0898-63332128,联系人:林莉娴。
文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