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17年10月12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15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第八稽查局公告
  琼国税八稽告﹝2017﹞8号

  海南福运祥实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60100394553002,法定代表人:罗五庭):

  我局现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琼国税八稽罚告﹝2017﹞7号)公告送达。经检查确认,你公司于2015年6月至8月期间认证抵扣的89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购货人与各省海关协查回函中同票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购货人不一致。据此,我局认定你公司上述89份缴款书是虚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和第三十七条规定,我局拟对你公司以89份虚假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1,686,167.36元的行为定性为虚开发票,处以50万元罚款。

  我局对你公司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请在我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你公司还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第八稽查局

  2017年10月11日 

  联系地址:海口市海甸二东路国税大厦1203室

  联系人:陈先生 左女士  联系电话:66161962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牢记总书记嘱托 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系列述评之三
   第003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4版:海南新闻时政
   第005版:评论
   第006版:关注海南农垦品牌产品系列之九·“美联”乳胶
   第007版:专题
   第008版:党风廉政周刊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11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2版:海南新闻民生/社会
   第013版:图视
   第014版:文体新闻综合
   第015版:健康周刊
   第016版:健康周刊
海南“精子银行”怎样存和取?
儿子网恋后成绩下降,单亲妈妈无奈求助
给我关注 还你健康
施工招标公告
协议书解除通知书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公告
2018年海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第八稽查局公告
欢迎在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刊登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