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17年11月09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7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口确定首批土壤
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11家企业列入其中
  本报海口11月8日讯 (记者叶媛媛)记者11月7日从海口市生态环保局获悉,经现场核查和筛选,该局确认将海南合宝新资源循环产业利用有限公司、海口广商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纳入海口市级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对其进行更严格地监管。据悉,这是海口确认的首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这11家企业分别为:海南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海南合宝新资源循环产业利用有限公司、海南广商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一汽海马有限公司、海南海宇锡板工业有限公司、海口保时达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海南洁岛废矿物油回收有限公司、海口万拓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海南金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长丰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狮子岭污水处理厂一期)、海口长丰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狮子岭污水处理厂二期)。

  海口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施动态管理制度,每年更新1次。自公布名单起,海口市环保局将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每年开展1次土壤环境状况监测,海口市环境监测站每2年对辖区内重点监管企业和集中的工业园区周边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以确保有效监管,保障土壤环境。

  同时,海口市环保局还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提出要求,重点监管企业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土壤环境状况监测结果以及企业产生的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此外,海口环保部门还督促企业履行环保监测、信息公开等义务,认真落实监察、监测等工作计划,发现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偷排、超标排放、污染事故等严重污染问题的,将从严处罚并及时报告。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时政
   第003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
   第004版:记者节,我们在路上——第18个记者节特别报道
   第005版:评论
   第006版:专题关注五指山特色农产品之忧遁草(下篇)
   第007版:本省新闻经济
   第008版:走进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全省市县行业在行动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1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12版:广告
   第013版:体育新闻综合
   第014版:文娱新闻综合
   第015版:健康周刊
   第016版:健康周刊
前三季度海南对美贸易88.9亿元
我省首次在全球展览 业国际会议上作推介
首届智慧商业大会 11月17日海口举办
备战“双十一”
省旅游委组织 专题培训班赴台取经
刘振禄同志逝世
共享邮轮经济发展成果
海口确定首批土壤 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海南分界洲岛旅游区 商铺及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海南融和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