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周易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460100284028450
因你公司未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又不能提供纳税担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我局已阻止你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波出境。到边控截止时间止,你公司仍未缴清欠税,本局决定并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于2017年12月24日起继续阻止你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波出境。
你公司对本决定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17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