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鬼”出售个人信息事件呈频发态势。据公安部数据显示,“内鬼”监守自盗是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主要渠道之一。“内鬼”侵犯个人信息,理应受到法律严惩。但也要看到,“内鬼”所在单位及其负责人同样难辞其咎。只有明确单位的连带责任,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才能增强有关部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意识,倒逼其完善内部管理和内控机制,不给“内鬼”可乘之机。这正是:
管理不严出纰漏,
“内鬼”暗藏把利谋;
依法惩治不手软,
完善制度绝后患。
(图/王铎 文/邓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