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18年03月30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18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17)琼01破2-2号

  本院根据深圳市年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7年8月7日裁定受理海南恒运鑫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7年12月28日指定海南泽田律师事务所为海南恒运鑫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海南恒运鑫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8年3月30日前,向海南恒运鑫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海口市国贸北路18号德派斯大厦c座19-20层;联系人:刘晰;电话:13907585578,0898-36613001,传真:0898-36613033)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海南恒运鑫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海南恒运鑫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8年7月1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8日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时政
   第003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4版:辉煌30年美好新海南
   第005版:我与海南30年30人
   第006版:辉煌30年美好新海南
   第007版:澄迈新发展
   第008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9版:白沙新视野
   第010版:陵水观察
   第011版:纵横交通
   第012版:广告
   第013版:中国新闻
   第014版:中国新闻社会
   第015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6版:世界新闻科技
   第017版:本省新闻社会/民生
   第018版:体育新闻综合
   第019版:文娱新闻综合
   第020版:房产周刊
16支船队竞逐陵水至万宁赛段
大威被大黑马淘汰
NBA昨日战报
我要叫更多法国玩家来参赛
高尔夫中巡赛第二站 博鳌公开赛开杆
卡纳瓦罗又克旧主?
CBA半决赛首回合 辽宁95:90胜广东
文昌市规划委员会
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年度检查的通告
海南天都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海南日报荣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