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18年4月2日至4月14日)。公示地点:高新区门户网站(www.gxq.gov.cn);建设项目现场。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mail@gxq.com.cn;(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榆中线8.8公里狮子岭工业园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邮编:571152;(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咨询电话:65580991,联系人:朱明刚。公示编号:201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