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12月1日之前已装表接电的临时用电客户,按照双方供用电合同(含临时接电费退费协议)约定办理退款手续。
2、2017年12月1日及以后装表接电的临时用电客户,全额办理退款手续。
3、临时用电超过3年且按双方约定已满足临时接电费退款条件的客户,请于4月8日前到属地供电局办理退款手续。
4、客户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供电局或95598供电客户服务热线。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