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匾标识包括单位名称牌匾标识和楼宇名称牌匾标识。《导则》明确,原则上每个单位在每处办公场所只能设置一处单位名称牌匾标识。如果单位所在建筑有面向不同道路多个主要出入口的,可在每个主入口各设置一处单位名称牌匾标识。楼宇名称类牌匾标识设置需遵守“一楼一名”原则,原则上只允许在建筑物(含裙房)实体墙面或玻璃幕墙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裙楼部分设置楼宇名称的,其数量不得超过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数量,底层以上部分最多设置一块。
海口将全市主次干道两侧沿街界面分为三级牌匾标识设置路段。滨海大道等15条道路被划分为一级设置路段,长滨三路等42条道路被划分为二级设置路段。在一级设置路段内鼓励设置有创意、有个性、有品味的牌匾标识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