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金方洋置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460100754374471,法定代表人:江明亮):
因你公司不在税务登记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涉税文书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事项通知书》(琼税一稽通〔2019〕40号)、《税务事项通知书》(琼税一稽通〔2019〕41号)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事项通知书》主要内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12号)1.因机构变更,自2018年8月15日起,原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你公司的检查由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承继办理,请你(单位)配合后续执法事项。2.检查人员变更为陈元文、王庄、林飞。
《税务事项通知书》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请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供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的账簿、会计凭证及其他涉税资料。逾期不提供,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19年4月9日
联系人:陈元文、王庄、林飞
联系电话:0898-66504915
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华信路5号4楼413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