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鞠洁文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60100MA5T6BTMXJ,法定代表人:吴爽):
因你公司不在税务登记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涉税文书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琼税一稽检通一〔2019〕1000280号)、《税务事项通知书》(琼税一稽通〔2019〕1000028号)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检查通知书》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检查人员,自2019年9月19日起对你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围绕协查发票线索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税务事项通知书》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请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局提供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账簿、会计凭证及其他纳税资料。逾期不提供,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19年9月25日
办公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华信路5号;联系人:符先生、孙先生;联系电话:0898-667528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