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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9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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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福建鹏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对外进行民事活动的声明
  经福建鹏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自公告之日起,终止福建鹏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及负责人赵文夏代表公司对外进行经营、建设等一切民事活动。自公告之日起,与福建鹏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相关的融资贷款、受让债务、项目开发、合作、收取工程保证金、工程计量、参与诉讼等民事行为,必须经福建鹏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相应书面法律文件方为有效,否则福建鹏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予认可、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协议相对方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福建鹏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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