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兴立伟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60100395173669,法定代表人:刘福):
因你公司不在税务登记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涉税文书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事项通知书》(琼税二稽通2019[118]号、琼税二稽通2019[119]号)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主要内容: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四十九号)第五十四条、五十六条。自2018年8月15日起,原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稽查事项由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承继办理。原检查人员赵骞、夏春荀、王亚峰变更为吴清伟、赵骞、程雅、文然。请你(单位)配合后续执法事项。特此公告。联系人:吴清伟、赵骞、程雅、文然;联系电话:0898-66969065。联系地址:海口市城西路22号611室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19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