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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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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公告
琼税二稽告〔2019〕65号
  海南海雄商贸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91460100MA5T2MG21Q):

  因你公司不在税务登记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涉税文书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规定,现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琼税二稽罚〔2019〕1000050号)予以公告。你公司见本公告后可自行到我局领取纸质件。若不来领取,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一、违法事实

  经检查核实,你公司不在登记地址办公经营,也未办理过地址变更,所有税务登记联系方式都无法联系到你公司。你公司无任何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抵扣记录,且未在主管税务机关出口退税部门做过出口退(免)税备案,未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你公司开设的银行结算账户仅有一个,并且是空账户,无购进和销售货物交易相关的资金收付结算记录。综合以上情况,2018年1月至3月,你公司在无实际购销业务的情况下向7家公司开具3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合计2,971,735.56元,税额合计505,195.04元,价税合计3,476,930.60元。其中:

  1.2018年1月30日,你公司向深圳群洋创新电子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发票代码4600163130、发票号码4644691),发票金额99,999.23 元,发票税额16,999.87 元,价税合计116,999.10元;

  2.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3月29日,你公司向深圳市英硕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份(发票代码4600163130,发票号码4644692—4644697、5746853—5746855),发票金额896,316.41元,发票税额152,373.79元,价税合计1,048,690.20元;

  3.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3月23日,你公司向深圳市深佳晖电子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发票代码4600163130,发票号码4644698、4644699、4652198、4652199),发票金额397,589.24元,发票税额67,590.16元,价税合计465,179.40元;

  4.2018年1月30日,你公司向深圳市本地人实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发票代码4600163130、发票号码4644700),发票金额99,948.71 元,发票税额16,991.29 元,价税合计116,940.00元;

  5.2018年3月23日,你公司向深圳市联索科技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发票代码4600163130,发票号码4652190—4652193),发票金额398,611.11元,发票税额67,763.89元,价税合计466,375.00元;

  6. 2018年3月23日,你公司向深圳市宏威联业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发票代码4600163130,发票号码4652194—4652197),发票金额398,427.35元,发票税额67,732.65元,价税合计466,160.00元;

  7. 2018年3月29日,你公司向深圳四通电联科技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份(发票代码4600163130,发票号码5746856—5746862),发票金额680,843.51元,发票税额115,743.39元,价税合计796,586.90元。

  二、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对你公司虚开3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处予500,000.00元罚款。

  以上应缴罚款金额共计500,000.00元。限你公司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将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地址:海口市城西路22号海南省税务局第二稽查局706室

  联系电话:66969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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