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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检察院督促相关部门进行环境整改
一纸建议书促移走“垃圾山”
  本报讯 (记者余小艳 通讯员梅艺馨)日前,澄迈县检察院就该县福山镇东岭队存在十多处固体塑料废物堆放点的问题,积极走访,收集公益诉讼线索,并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立即整改,及时清理了“垃圾山”。

  经了解,这些固体塑料废物已经堆放一年多,堆放点由两个废弃的黑塑料颗粒加工厂的遗留堆放物形成,主要以难以降解的高分子聚合物材料为主,较大的堆放点高达2米以上,小的堆放点高度约1米,对周边环境卫生造成严重影响。

  针对此情况,澄迈县检察院迅速反应,第一时间组织干警到现场调查取证,通过实地勘察、走访群众,收集了第一手污染生态环境的资料。并就相关部门怠于处置固体塑料废物堆放的问题,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要求相关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切实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采取合理措施对辖区内堆放的固体塑料废物依法处置,并对被破坏的生态及时进行修复,以消除固体塑料废物堆放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

  检察建议书发出后,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生态环境被进一步污染,坚持及时止损、逐步恢复的原则,在两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回复澄迈县检察院。经核查,福山镇东岭队的固体塑料废物已得到及时清运和有效处置,当地还采取复垦复绿的方式,逐步推进生态环境的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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