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20年11月20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4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口推出新政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高新技术企业沪深上市奖励1500万元

  本报海口11月19日讯 (记者计思佳 实习生韩晓露)海南日报记者11月19日从海口市政府办公室获悉,该市已正式印发《海口市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试行)》),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支持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服务外包、大健康等重点产业发展,有效期3年。根据《若干措施(试行)》,在海口市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含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给予1500万元奖励。

  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对海口市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对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或者自主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未通过认定的企业,经企业申请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新入库企业一次性给予

  5万元发展奖励

  培育期3年

  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招商奖励力度

  省外整体迁入海口市的高新技术企业符合自贸港产业发展方向且具有一定规模和成长性

  经省科技厅确认并承诺10年内不迁出海口市

  给予50万元奖励

  自整体迁入次年起

  比照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

  按前两年各30%的比例给予奖励

  专项用于企业技术创新与研发

  鼓励中介机构引进高新技术企业

  每成功引进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

  奖励5万元

  支持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

  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对新设立的实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的集成电路设计、封测企业

  按不高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5%给予补助

  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

  新落户的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5G等新一代核心技术领域企业

  年市级财政贡献达200万元(含)以上、且连续两年增幅均超过30%的企业

  按上述两年新增市级地方财力贡献的3%给予成长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制图 /张昕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要闻
   第003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4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5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6版:自由贸易港·欢乐旅游岛
   第008版:专题
   第009版:观点
   第010版:澄迈新发展
   第011版:东方视窗
   第012版:广告
   第013版:中国新闻
   第014版:中国新闻社会
   第015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6版:深读·人物
   第017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18版:文体新闻综合
   第019版:文化周刊
   第020版:房产周刊
澄迈补种红树17万多株
我省开展自然资源所有权登记
高新技术企业沪深上市奖励1500万元
我省光电领域首个院士团队落户海师
三亚一智慧旅游厕所投入使用
“中国洋浦港”国际船舶达16艘
提高政治站位 确保全省党报党刊发行数量稳定
种下油茶树 踏上致富路
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受理举报电话及专用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