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通过公开竞价转让方式向境内外投资者转让长城国丰(芜湖)城镇化并购重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城国丰基金”)持有的芜湖长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长越基金”)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本次竞价转让采用连续竞价方式。芜湖长越基金将长城国丰基金实缴的优先级份额委托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债务人企业海南中坤渝安投资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截至2020年12月24日,该有限合伙份额对应的委托贷款债权总额及相关费用为人民币85,647.5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为人民币80,000万元,债权利息人民币5,184万元,债权相关费用为463.57万元。债权相关费用是指为实现债权而垫付的依法或依约应由借款人承担的截至基准日的费用余额,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和司法评估、拍卖费、律师费等。2020年12月24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有限合伙份额及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2020年12月24日之后发生的债权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上述拟转让的有限合伙份额及对应的委托贷款债权金额由我司根据相关业务合作协议、委托贷款协议等约定计算所得,仅供参考,不构成我司对拟转让有限合伙份额及对应债权最终回收金额的承诺,最终的债权金额以司法裁定为准。有限合伙份额及对应的债权具体情况及相关情况请投资者登录我司对外网站查询(http://www.gwamcc.com)或与我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一、处置方式:有限合伙财产份额公开竞价转让。二、付款方式:分期付款。三、竞价日程安排。
注:该时间表为我司初步拟定,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公告期限:2020年12月21日起至2020年12月23日。公告期内,我司受理该有限合伙份额及对应的债权资产相关转让的咨询和办理竞价登记手续等相关事项。五、其他事项。本公告不构成转让上述有限合伙份额的承诺。投资者可根据我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出价购买上述资产,在双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之前,我司不对任何潜在的、已注册或我司给予竞价资格的投资者承担任何责任。我司欢迎有意向的境内外符合法律规定并符合《合伙企业法》有关合伙人资格规定的基金业务合格投资者前来咨询、洽谈(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及其所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六、联系人、联系方式。与本次竞价有关的所有沟通函件,均以书面形式直接交付我司,竞价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赵女士、张女士。
联系电话:0898-36686291、0898-36687631。传真:0898-36686281。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副楼14楼9015室。邮政编码:570203。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98-36686283。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2020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