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邓钰 通讯员何翔)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法院、公安等部门联合海南农垦荣光农场公司工作人员组成近百人工作队到乐光二队,出动三台大型挖掘机,对居民陈某私占土地的地上作物及附着物进行强制执行清理。
据悉,陈某在未与荣光农场公司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前提下,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私自占用乐光二队33.4亩土地,用于种植芒果、香蕉等农作物。荣光农场公司多次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做陈某思想工作,宣讲土地政策,讲解农垦农业用地规范化管理办法,劝告陈某依法依规使用国有土地,及时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以保障其自身权益,但均遭到陈某的拒绝。在数次登门沟通无效、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荣光农场公司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国有土地合法权益。经乐东县法院依法判决,荣光农场公司取得胜诉。
在强制执行现场,荣光农场公司与陈某达成和解。陈某主动表示愿意赔偿农场公司相关损失20万元,补偿开展此次清理活动相关费用5万元,并将往年欠缴的地租一次性补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