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徐慧玲)日前,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亚市教育局印发《关于三亚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并于1月1日起施行。
根据《通知》,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可向接受培训者收取培训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三亚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所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购买次数卡等形式变相收取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并确保预收费时间不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其中,一节课45分钟标准的线下培训,10人以下班级的培训费基准价为33元/课时/人次,10人-35人班级的培训费基准价为13元/课时/人次,35人以上班级的培训费基准价为10元/课时/人次。上浮不得超过10%,各培训机构在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