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用地拟选址塔洋镇裕山村,用地面积0.8226公顷。根据《琼海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其中Ⅳ级保护林地0.8101公顷,乡村建设用地0.0125公顷。拟将项目用地范围内的Ⅳ级保护林地、乡村建设用地调整为其他设施用地,调整方案公示版本已编制完成。为了广泛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和公众意见,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日(6月27日至7月26日)。
2.公示地点: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qionghai.hainan.gov.cn/zfxxgkzl/bm/gtj/gkml/)、海南日报和用地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hsghwyh@126.com。
(2)书面意见请寄到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18室;地址:琼海市嘉积镇金海路233号;邮编:571400。
(3)意见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咨询电话:0898—62842789,联系人:蔡女士。
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