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东新区长租公寓项目建设需要,现依法向社会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方参加投标。
一、采购方: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江东新区JDQB-B01-12~16地块长租公寓项目(B地块)
三、遴选供应方类别:招标代理机构
四、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二)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0年、2021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2020年、2021年度相关行业获奖证明)。(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办公场所不动产证或租房协议;供应方选派的本项目招标负责人及专业人员从事招标代理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1—2022年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五)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海南省及海口市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列入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需提供声明函)。(六)必须为未被列入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七)供应方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登记并备案通过;同时具备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备案的诚信档案备案手册。(需提供上述网页截图及诚信档案手册)。(八)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九)其他材料要求:1.需提供供应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要详细载明单位名称、单位邮箱、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事项等。2.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
五、材料报送要求:供应方应将密封完好的申报材料于2022年11月29日17:00前递交(邮寄件以采购方签收时间为准)至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逾期不接受报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30号宏源证券大厦11楼,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0898-66709637)
六、结果公布:公司官方网站公布中选结果。
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敬请登录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aikouguozi.com/(业务公告/招标比选)详阅补充公告及下载相关格式文本。
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