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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3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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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澄自然资委托(02)告字〔2022〕2号

  经澄迈县人民政府批准,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编号为27010—20221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

  (二)其他规划控制条件。1.建筑退道路红线距离:东侧退规划支路≥8米;建筑退用地界线距离:建筑北侧、南侧退用地红线≥12米;西侧退用地红线≥8米;东侧建筑高度大于50米退用地红线12米,建筑高度在24—50米退用地红线9米,建筑高度小于24米退用地红线6米;应符合日照、消防、视觉卫生、防灾、抗震等要求。建筑间距满足国家、海南省的相关规定。2.其他配建项目及要求:在地块内规划一条红线宽度24米的东西向弹性道路,道路走向按虚线位控制,由竞得人按规划进行修建;人民防空地下室的规划建设除了要满足本地块应建人民防空地下室的基础上还需要建设11000平方米的人民防空地下室,用于海南生态软件园一期A、B、C地块等项目共同使用;机动车需要按照0.6个/100m2计容建筑面积设置机动车停车位;充电桩需要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25%的比例配置,地面车位100%实施,其他停车位(含地上、地下)符合相关要求的,100%预留条件。(三)宗地净地情况。经核查,项目于2022年1月至11月动工部分用地,存在违法用地问题。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依法于2022年11月14日处罚到位,不涉及行政复议,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已经处置到位。该地块土地征收工作已完成,土地权属清晰、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等款项均已补偿到位。目前该地上的附着物已处置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开发建设要求:(一)该地块符合澄迈县总体规划,属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已列入我县2022年建设用地计划。该地块将用于建设符合海南生态软件园准入企业办公楼项目,产业类别属于互联网产业。(二)按照《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试行)》有关规定,该地块项目竣工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第3年;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第5年,在约定达产时间内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自项目达产之日起,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年,年度产值不低于450万元/亩/年,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三)该地块在挂牌成交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竞得人要与海南生态软件园管理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四)该地块应当严格按照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意见》(琼自然资规〔2021〕12号)的规定执行,禁止将该项目变相改造为具备长期居住功能的“类住宅”建筑的行为。涉及装配式建筑的,按照海南省和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规定执行。(五)经查询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该地块不在系统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该项目用地已开展节地评价工作,并编制节地评价报告;该项目用地位于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范围内,区域已编制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该地块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项目建设前须按规定组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取措施防治地质灾害。(六)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涉及水务、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竞得人须在竞得该宗土地使用权后半年内,按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琼建定〔2016〕299 号)在宗地范围内修建围墙。

  四、竞买申请:(一)竞买人资格及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加竞买的,按照规定需要提交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2.根据海南生态软件园入驻要求,竞买人及申请项目须符合海南生态软件园产业规划以及准入条件。3.具有下列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1)在澄迈县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2)在澄迈县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3)该项目原非法占地或违法建设行为人。(二)交易资料获取方式。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查看和打印。也可以到澄迈县土地交易所(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110-4号)咨询和领取。(三)竞买申请方式。本次交易活动竞买申请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有意竞买者请于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2月21日到澄迈县土地交易所提交书面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竞买申请地点:澄迈县土地交易所(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110-4号)。(四)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人在竞买报名时须向指定账户足额缴存竞买保证金或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竞买保证金。缴存竞买保证金的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并出具承诺。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16时00分 (北京时间)。竞买人使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保函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担保金额应不少于全额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的保证期限应当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活动结束后不少于60日,保函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内送达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资格确认。经审核,竞买申请人符合竞买资格,且竞买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已按要求交纳的,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资格审核时间: 2022年11月23日09时00分至 2022年12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

  五、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一)本次交易活动挂牌报价竞价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应持发放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到指定地点参与报价竞价活动。挂牌报价阶段仅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二)挂牌报价时间:  2022年12月13日09时00分至 2022年12月23日10时00分,受理报价时间为工作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三)挂牌报价地点:澄迈县土地交易所(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110-4号)。(四)挂牌现场会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厅(203室)。

  六、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一)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应当即与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标的物包括土地使用权以及该地块地上附属物,并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0%。土地竞买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受让人应当在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二)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三)竞得人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未经澄迈县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发生变动(竞得人向其关联方转让股权除外)。土地竞得人应出具相应股东会议决议承诺该事项,在签订本协议时提交并向当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竞得人竞得本宗土地后在土地使用年期内未经澄迈县人民政府同意不得进行转让。经同意转让的,相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四)根据《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委托挂牌出让海南生态软件园27010—202211号地块附属物的函》,该地块的地上附属物价值18737.64万元,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并挂牌出让。地上附属物竞买保证金1873.764万元(即地上附属物价值的10%),缴入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定账户。竞得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在缴付土地出让金的同时须缴付地上附属物价款18737.64万元。地上附属物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自动转作地上附属物价款。竞得人应在挂牌成交后90日内付清全部地上附属物价款,相关手续由竞得人取得后自行完善。如需进一步了解地上附属物具体情况和有关办理手续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向海南生态软件园管理局咨询,电话:0898-36500012。(五)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挂牌交易服务费按海南省人民政府(琼府﹝2015﹞27号)和海南省物价局(琼价费管﹝2016﹞1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七、风险提示:(一)本次交易采用线下报名及现场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竞买人应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竞买申请和报价竞价。(二)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竞买申请及现场竞价等交易活动。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使用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竞买人的最高报价或应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四)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即产生法律效力,不可撤回。竞买人未出席挂牌现场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挂牌交易现场竞价,且不影响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澄迈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咨询方式

  联系人:吴先生、徐先生

  电话:0898-67629310、67629052

  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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