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正受理岑家明持有的《宅基地使用证》 [证号:东建证字0904号]补档地籍调查事宜。该宗地位于八所镇新风路,土地面积为98.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经实地调查,该宗地四至为:东至岑俐俐,南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八所海事局,西至刘雪华,北至东风路,坐标为:J1(X2112479.172、Y461607.81),J2(X2112478.969、Y461611.332),J3(X2112476.634、Y461611.222),J4(X2112465.914、Y461610.487),J5(X2112450.702、Y461609.409),J6(X2112450.946、Y461606.04),J7(X2112466.224、Y461606.981),J8(X2112476.872、Y461607.669)。
凡对该宗地权属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及有效证明材料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送至我局自然资源确权岗,逾期未提出异议,我局将按规定为该宗地补办宗地档案并出具宗地图。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