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研究决定,自本公司成立以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原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及形成了真实、合法、有效债权债务关系(包括抵押、担保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请携带公司及个人证明资料向本公司进行登记、统计、核实。
在本公告期限内未进行债权债务申报,则自2023年8月27日起,视为申报单位或个人自动放弃对于本公司所享有的债权进行追索、追偿的权利以及故意不申报对于本公司所欠下的债务。逾期将作为弃权或避债处理,由当事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申报地点:海口市龙华区椰海建材城G栋5楼
联系人:凌先生
电 话:18699199439
海南德邻志诚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