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计思佳)近日,海口市教育局、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口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幼儿园延时托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海口市幼儿园延时托管服务要做到全市幼儿园全覆盖和有需求的幼儿全满足。幼儿园延时托管服务时间要和家长下班时间相衔接,原则上不早于17:30结束,对有特殊需要的幼儿,幼儿园应继续提供延时服务。延时托管收费标准为每小时10元/人。
《意见》指出,开展幼儿延时托管服务工作,要坚持自愿参与、公益普惠原则。延时托管服务由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强制或变相强制幼儿参加。幼儿园要提高延时托管服务质量,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在服务内容上,幼儿园应结合幼儿成长需求和幼儿园办园特色,积极开发丰富多彩的延时托管服务项目,设置延时托管服务“项目菜单”,供幼儿和家长自主选择。
《意见》要求,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幼儿园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广泛征求教师、家长等群体意见的基础上,“一园一策”制定本园延时托管服务工作方案,明确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组织、责任分工、安全管理、保障措施、教职工激励办法等。幼儿园应与家长签订延时托管服务协议,明确延时托管服务期间家长与幼儿园权责,特别是安全管理方面。
同时,延时托管服务原则上应由本园教师承担,幼儿园现有师资无法满足的,可聘请退休教师、高校优秀学生、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服务力量参与。
《意见》指出,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可以收取费用,收取费用坚持“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使用范围包括参与延时托管服务教师和管理人员劳务费补助,开展延时托管服务产生的公用、耗材、引入校外培训机构等支出。幼儿园按照《海南省发改委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发改费管〔2019〕519号)要求收费,延时托管服务费属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为每小时10元/人。
根据《意见》,幼儿园教师和相关人员参与延时托管服务的,课酬参照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课时补助标准执行,补助标准为税前75元/课时(一般1课时45分钟),并应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