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24年12月20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7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澄迈印发促进汽车“以旧换新”方案
省、县两级补贴资金可叠加申报

  本报金江12月19日电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高懿)12月18日,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澄迈县商务局获悉,《澄迈县促进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已于近日印发。个人消费者符合《海南省加力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第一条申请补贴条件,又符合澄迈县方案规定的条件,省、县两级补贴资金可叠加申请,需在2025年1月10日24时前完成补贴申报。

  据了解,该方案的奖励对象为报废登记在本人名下且注册登记地在澄迈县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并新购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在澄迈初次注册登记上牌)的车主。

  本次补贴金额分为三档,补贴车辆总数334辆。第一档:购车发票金额在15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2000元/辆;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在1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3000元/辆;第三档: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4000元/辆。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要闻
   第003版:要闻
   第004版:本省新闻
   第005版:本省新闻
   第006版:“营”在自贸港 “画”说新海南——优化营商环境专刊
   第007版:澄迈新发展
   第008版:乐东新发展
   第009版: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特别策划 礼赞新中国 奋进自贸港
   第010版:专题
   第011版:中国新闻
   第012版:中国新闻
   第013版:世界新闻
   第014版:文化周刊
   第015版:文化周刊
   第016版:文化周刊
澄迈:奏响振兴曲 田园皆诗篇
澄迈第四季度 开工7个治水项目
让“问题渠道”变“惠民渠道”
省、县两级补贴资金可叠加申报
澄迈警方帮助受害群众成功止损58万元
跟着微短剧“打卡”澄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