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春燕,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黄春燕凭着优良的工作作风和连续作战的敬业精神,出色地完成各项急难险重工作任务。担任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以来,她指导受理案件线索416件,立案审查调查184件,挽回经济损失700多万元。
同时,黄春燕坚持纪检监察工作不仅只是查清案件事实,最大限度地教育、转化、挽救人才是最终目的。面对被调查人,她既能坚持精准定性量纪执法,又能秉持治病救人的精神,帮助他们真心认错悔过,做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
由于工作出色,黄春燕先后3次受到琼中县委、县政府嘉奖;2021年7月被评为海南省优秀党务工作者;2022年9月,受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嘉奖;2024年4月受到海南省委组织部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