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注解
9月1日起,《海南省涉企行政检查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系全国首次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严格规范。《条例》通过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统筹实施“综合查一次”、全面推行“亮码检查”、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推进实施非现场监管、加强数据归集共享等举措,进一步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的频次。
案例进展
《条例》中的不少举措已在海南落地推行,并取得良好效果。如,海南自去年7月推行“综合查一次”以来,全省累计推出3000余个“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累计统筹1.2万余个检查任务,通过计划撮合,合并发起4552次跨部门联合检查,减少检查7958次;自2025年1月1日全省正式实施“亮码检查”以来,各级监管执法部门已完成1.8万余个亮码检查任务。
画外音
良法善治推动
“无事不扰”落地有声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海南省涉企行政检查条例(试行)》日前出台,为行政检查“划红线”,为企业发展“减负担”。率先以地方性法规形式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标志着海南在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落实“无事不扰”理念上迈出重要一步。
行政检查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规范市场秩序;用得不好,就会成为企业发展的“绊脚石”。从明确“谁来检查、怎么检查”、明确分级分类检查,到深化“综合查一次”、全面推行“亮码检查”,再到推进非现场监管、明确检查频次……《条例》从法治轨道上规范涉企检查,系列举措一步紧跟一步、一环紧接一环,推动政府监管从“粗放式”向“精准化”转型,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不仅能有力有效提升政府治理效能,更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让企业轻装上阵、安心发展。
推动涉企行政检查既不缺位、也不越位,服务企业发展,海南高度重视、一以贯之、不断推进。此次出台《条例》,通过法规的形式将好做法、好经验固定下来、推广开来,以制度刚性守护,充分彰显海南践行“无事不扰”理念的定力,构建“无事不扰”长效机制的决心。
与企业“约法三章”,“无事不扰”的承诺掷地有声。在海南自贸港建设已进入成型起势、即将全岛封关运作的新阶段,随着《条例》的施行,“无事不扰”的营商环境必将转化为企业发展的真实获得感,让海南自贸港成为更多经营主体投资兴业的沃土、创新创业的热土、成就梦想的乐土。
共“话”自贸港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
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提供基础性制度支撑
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进入倒计时,这场牵动全球目光的制度型开放实践,正迫切需要以法治力量筑牢营商环境的“压舱石”。近日出台的《海南省涉企行政检查条例(试行)》,以全链条规范行政检查行为为核心,既是对国务院“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求的在地化落实,更是海南以“监管现代化”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关键一步,彰显了海南从“政策优惠”向“制度优势”跨越的决心,为封关运作后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基础性制度支撑。
黑龙江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敬波:
法治屏障护航营商环境
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是我国深化改革开放、探索制度型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建立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高效规范的市场监管体系成为关键命题,对涉企行政检查提出了“高效、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要求。《海南省行政检查条例(试行)》聚焦封关后“放得开、管得住”的核心挑战,以“综合查一次”“亮码检查”“企业权益清单”等制度为支点,聚焦权益保护,为自贸港优化营商环境筑牢法治屏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胡锦光:
一部很好体现比例原则
的地方性法规
比例原则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的最重要的一项原则。这一原则是衡量和判断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理的重要分析方法,也是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保证其合法、合理的一种自我审查工具。近日公布的《海南省涉企行政检查条例(试行)》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一般要求和海南自贸港建设的特点,在涉企行政检查制度设计时很好地体现了比例原则。
总策划:牛晓民
执行策划:陈忆多 刘笑非 张杰
统筹:李梦瑶
主编:欧英才
画外音:陈奕霖
版面设计:陈海冰
技术支持:混知团队
检校:张媚 陈伊蕾
海南日报
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联合出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