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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前
我省退休职工需完成长护险代扣代缴授权

  本报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易宗平 通讯员梁尔格)近日,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发布提醒:1月20日前,全省退休职工需尽快完成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代扣代缴授权手续,以确保自2026年1月起正常参保缴费,避免影响后续相关待遇享受。

  长护险已在海南正式实施。该制度起步初期主要聚焦保障重度失能参保人员,按规定参保缴费且失能状态长期持续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重度失能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保障待遇包括为其提供基本生活照护和医疗护理服务,涵盖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机构护理等多种模式,具体包括饮食、排泄、清洁、穿脱衣物、功能维护、对症护理、生命体征监测、安全护理等20个生活照护项目,以及一般检查、基础护理、专项护理、康复等16个医疗护理项目。

  据统计,长护险保障对象中八成以上为老年人,退休人员是该项政策的最大受益群体。

  根据相关政策,退休职工自2026年1月起按月缴纳长护险费用。缴费标准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0.15%。例如,若月基本养老金为4000元,则每月保费为6元。长护险保费经本人同意后授权由医保经办机构从医保个人账户中按月代扣代缴,退休人员无需额外单独办理长护险参保登记。在职职工则由用人单位按月代扣代缴。

  退休职工代扣代缴授权办理途径便捷多样:一是退休人员可登录“海南医保”APP或小程序,按提示完成操作;二是不便使用手机的退休职工,可携带身份证至当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三是子女或亲友可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并在线签署授权同意书,即可代为办理。

  根据《海南省长期护理保险管理办法(试行)》,制度启动当年(2026年),退休职工自2026年1月起按月参保缴费,缴费后,即可提出失能等级评估申请,经评估符合条件的从4月1日起开始享受待遇。退休职工未按月连续参保缴费及未在制度启动时参保缴费的,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6个月。

  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请广大退休职工于2026年1月20日前完成代扣代缴授权,保障1月份费用扣缴成功,确保从制度启动起连续参保,避免产生待遇等待期。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或关注“海南社保医保”微信公众号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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