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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由于受年龄、社会经验等条件的限制,很多大学生们只能从事服务员、促销员、营业员等技术含量较低的工作。加之时间较短,一般不会与雇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矛盾,也往往有苦说不出,到最后不了了之。
明明付出了劳动,却拿不到钱;明明是雇主理亏,却讨薪无门。勤工俭学为何会走入如此怪圈?
现状
兼职者维权意识淡薄
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学生都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遭遇了侵权的学生大多也不知道如何维权。
激烈的就业竞争等因素导致一些学生选择权益的退让来换取工作机会。琼台师范的小符说:“暑期打工的大学生太多了,找个工作机会不容易,所以根本不敢和单位谈签合同的事情。”
从调查结果来看,很多学生并不具有身为“劳动者”的意识,也没有维权观念和知识。“遭遇侵权后,我们通常会选择沉默,因为不知道去哪讨说法。”在为某饮料做促销的小冯称和同班10多名同学也遇到了索要工资难的情况。
调查中,12%学生表示虽然对劳动法规缺少关注,但对一些基本知识还是有一定了解。刚刚结束兼职促销员生涯的大学生小张告诉记者:“最怕的就是辛苦好多天过后领不到工资,所以在上岗前会先和用人单位谈好报酬等条件。”记者问如果领不到工资怎么办,小张马上回答:“向有关部门举报。”但当记者追问向什么部门举报时,小张摇摇头说“不清楚”。
原因
无法律法规作后盾
那么,在校大学生暑期打工的权益受到侵犯后,该去哪个部门投诉,谁来维护他们的权益呢?记者从海口市劳动监察支队了解到,进入暑假以来,大学生打工受骗上当的举报投诉比平时多了,例如克扣工资、任意收取押金、收了费用不给安排工作等。
然而,大学生打工维权难的关键,还在于大学生假期打工不受《劳动法》的保护,在维权时无法可依。1995年,劳动部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既然不需签订劳动合同,大学生打工便不受《劳动法》的保护。”海口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陈少波表示,每年暑期都有一些受骗大学生想通过劳动保障部门讨个说法,然而,劳动保障部门往往有心无力。 陈少波说,如果被“黑中介”骗取押金等费用,劳动部门可去处理。“可是,这个要凭证据,而大学生自身维权意识不强,在中介收取押金时,没有索要收据和发票的大有人在,没有证据,劳动部门处理起来会很难。”
他介绍,还有一些商务公司打着别的业务牌子给大学生介绍工作,没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是不能介绍工作的,这属于超范围经营,应该由工商部门管理。
困挠
维权成本相当高
“学生暑期打工不在《劳动法》的保护范围。所以一旦出现纠纷,只能适用民法。”陈少波分析说,“然而,这样做成本高、进度慢、效益低,对大学生来说很不划算。”
那么,大学生如果诉诸法律,需要经过哪些程序,花费多少成本呢?据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晖介绍,大学生暑期打工权益被侵犯,属于民事案件,简易的程序一般需要3个月,中间要取证,例如合同、约定、协议等。同时,要交纳诉讼成本,按照起诉要求数额的比例来交。5万元以内按4%交纳,即如果大学生起诉的工资是1000元,那需要交纳40元,而且由败诉者交纳。“如果打工期间大学生不注意收集证据,很容易败诉。”廖晖说。
“维权成本太高,我们承受不起。”听到记者说起如果打工受骗,可以去法院起诉,几乎所有接受采访的大学生都认为成本太高。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的在校大学生求职心切,而自身没有维权意识,工作时没有签订合同。缴纳费用时,不注意索要发票、收据等。大部分上当受骗后没有想过举报。有的根本就不知道去哪个部门举报,有的不愿费时费力。“其实,相当多的同学做兼职的‘第一目的’是见识社会、锻炼能力,所以遇上这种事,大多数只当是交学费了。况且,为了几百元的工资,跑到法院去起诉,我们学生哪有那个精力,再说了,还要给诉讼费。权当花钱买个教训,以后自己注意点。”琼州大学小王的说法代表了大多数同学的心声。
(本报海口7月27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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