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08年11月03日 星期一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10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见证
  文昌市档案局保存的关于高隆陈村“包产到户”做法的批复。
文昌县委1978年   10月的有关批复   高隆陈生产队实行农、林、牧、付生产责任制的做法是符合按劳分配原则的,各社队可根据因地制宜参照执行。   高隆陈生产队于一九七七年对番薯这一项生产就联系产量搞了生产责任制。但由于林彪、“四人邦”假左真右修正主义路线的流毒没有彻底清除,使到有些干部“心有余悸”,担心被说成是搞资本主义的“管卡压”。怕扣上“工分挂帅,物质刺激”“分田到户,包产到户”的帽子。因此,对番薯这一项定额管理后,仅在收获时公布数字,不敢实行奖罚,使制度不落实。这次县、公社、大队工作组下到这个生产队后,一经宣传要搞生产责任制,虽然大部分干部群众拥护,但有些干部同样害怕触及联系产量这个禁区,说:“搞定工定产到田,责任到组到人,按产记酬,超产奖励,是不是分田到户,包产到户,刘少奇又回来了?”我们意识到,这些思想是“四人邦”的流毒还没有肃清的一种反应。   (摘自中共文昌县委[1978]37号文件)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形 象专 页
   第003版:本省新闻时 政
   第004版:三亚新闻
   第005版:中国新闻综 合
   第006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07版:形 象 专 页
   第008版:本省新闻流行语
   第009版:海南周刊
   第010版:海南周刊热点
   第011版:海南周刊热点
   第013版:海南周刊人物
   第014版:海南周刊钩沉
   第015版:海南周刊思想
   第016版:海南周刊海之南
   第017版:海南周刊悦读
   第018版:海南周刊碟报
   第019版:海南周刊网文
   第020版:海南周刊岁月
   第021版:海南周刊职场
   第022版:海南周刊读图
   第023版:海南周刊行走
   第024版:海南周刊运动
见证
1976:海南“小岗村”响起包产到户惊雷
安徽小岗村包产到户
点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