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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剽窃(漫画) 赵晓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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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遥远剽窃到“天涯”
北京晨报报道,近日,有网友在网上爆料,新疆作家遥远剽窃他人已公开发表在知名文学刊物上的作品,发表在《作品》、《青年文学》、《天涯》等杂志上。天涯社区网上,一署名“傅兴文”的网友甚至就此发表了一篇“致中国作协主席铁凝女士的公开信”,指责遥远的这一行为,引发众议,将这位新疆作家推上了风口浪尖。尔后,经相关刊物编辑部及新疆作协证实,遥远抄袭一事属实。
过去,中国的剽窃并不多见,只是学术界伪造文凭的事情较多,但剽窃的事较少。在近代,一个著名的剽窃事件说著名文豪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抄了日本盐谷温《支那文学概论讲话》,站出来指正的是陈源,此人是胡适的朋友。但仔细查看对照,鲁迅先生是引用,并注明其来源,不算剽窃。不过与名人有关的事情传开了,争论较大。
时至今日,在我国的学术界,剽窃已经是公开的秘密,比文坛更加猛烈。因学术评价体制变得越来越荒唐,剽窃只会愈演愈烈,最终将与评价体制一起走向毁灭。前些天,媒体曝出某大学教授的著作受到别人的指控涉嫌抄袭。诸多剽窃事件不绝于耳,抄手频出,安意如东拼西凑移花接木曝光;紧随其后的郭敬明巧手嫁接,被曝晒于阳光下,还被王蒙力荐入作协,真是耐人寻味;小姑娘“姚抄抄”蠢头蠢脑,竟然抄成了“小才女”。
但让笔者更关心的是,对遥远的这种行为,中国作协、新疆作协、此人工作的单位何时能给出个明确的说法,给广大被害作者及广大文友一个明确的交代。《天涯》文学杂志社得知此消息后,迅速做出处理,发出“特别通报”,封杀该作者,并表示强烈谴责。但并未对其追究责任,保护受害作者的权利。文学刊物不穷追猛打,遥远等文抄公剽窃的纪录可能还会被打破,剽窃还将在各地肮脏地进行下去。
剽窃行为是不道德的,对剽窃者也就是开除出作协队伍,很多都是私下了解,赔偿点银子和解。法律的规定根本就不能遏制这种有恃无恐的行为。像遥远这样,居然只更换标题和作者姓名,从一个知名刊物投向另一个知名刊物,就达10篇之多,文字数量近100万字,性质之恶劣不言而喻。这位文抄公不可能没考虑后果,但只落下一个道德败坏的名声。法律并未追究其刑事责任。
看来法律不进行修改,很难止住剽窃成风的现象。赔偿损失,在刊物上公开道歉已经不具有威慑力。建议修改《著作权法》,增加刑事责任等条款。 (腾讯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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