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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杂文
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各家媒体发表了不少回顾与总结的文章。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中国青年报》近日在头版刊发的《小厨师勇批大部长》以及《周末》发表的《胡耀邦亲批的强奸案,枪毙上海高干子弟》。这两则反特权佳话,我已听过多遍,但如今读来感触格外深。
“小厨师勇批大部长”说的是28年前,《中国青年报》抛给读者一个问题:“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一些搞特权的干部。当遇到这些人的时候,你该怎么办?”北京丰泽园饭庄20多岁的厨师陈爱武给出了答案。时任商业部部长的王磊“搞特权”,他在丰泽园“大吃大喝”,一顿饭菜几十元,“付的不过是一碗汤钱”。于是,陈爱武先找饭庄党支部的几个委员抗议,又到市服务局“上访”,不管用;他就写了一封检举信,直接寄到中纪委。不久,中纪委查实情况,内部通报批评王磊、表扬陈爱武。中青报新来的记者马北北获得这一线索后,立刻向编辑部汇报。时任副总编辑的钟沛璋决定展开调查,公开报道此事。“最多就是把副总编的职务撤了嘛”,钟沛璋事隔多年后回忆说。因此,《中国青年报》于1980年10月16日,在头版头条位置发表通讯《敢于向特权挑战的人》,将这一事件公之于众,并配发了社论《改革者,鼓起你的勇气》。“一时间,舆论炸开了锅。”王磊从电台听到播报,当天就向中纪委作了检查,除了认错并表示愿意如数补足少付钱款外,还请求给予党纪处分。其他一些“特殊宾客”也闻风而动,到丰泽园饭庄等地方补饭钱……
这事儿若放在今天,根本就不是一桩事。王部长“一顿饭菜几十元”,据称相当于一般干部职工一个月的工资,多乎哉,不多也。现在高级点的宴席一顿上万元的多得是,岂止相当于一般干部一个月的工资?不要说省部级干部了,就是一个县乡干部,一个权势部门的工作人员一顿吃个两三千元人民币也是稀松平常。王磊部长当时还象征性地付过“一碗汤钱”,如今他还要付一分钱吗?吃完走人不携重礼那就是难得的清官了。如果吃点喝点算“特权”,那官员们享受过“房改”房,又以低价分豪华别墅,那算什么?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员办事处的工作人员盖别墅的事被曝光后,为什么没收很难?人家横比纵比有“理由”呀!再说媒体,“最多就是把副总编的职务撤了嘛”,这样的老总如今可不多了:人家好不容易熬到那个级别,享受一应待遇,岂能视之如敝屣?
至于“胡耀邦亲批的强奸案 枪毙上海高干子弟”的故事,说的是1986年,胡耀邦在邓小平和陈云的支持下,同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维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流氓罪判处胡晓阳、陈小蒙、葛志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对此三人执行死刑。案件当事人胡晓阳是时任上海市委第二书记胡立教的养子(胡立教中年丧子,胡晓阳是胡夫人姐姐的二儿子,由胡立教夫妇领养),陈晓蒙是时任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其五的儿子,而陈其五的另一个儿子陈冰郎同时被判处无期徒刑。老实说,这在当时也不算多么稀罕,1983年朱德的亲孙子也因犯罪被处决了。今天对这种事我不好乱比。开特牌车、宝马车的横行霸道倒多有所闻。哈尔滨市林松岭致死案至今闹得沸沸扬扬无定论,网友一时怀疑警察耍特权,一时怀疑死者是“衙内”,足证社会“成见”之深之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可以肯定的是,这么多年来,我们的反特权反腐败,有量的“成果”,但并没有遏制住蔓延的势头。这是有目共睹、不容否认的事实。20年前,我们哪里想得到贪官一贪就是数千万上亿元,又怎么想得到买官卖官的窝案层出无穷?邓小平曾告诫说,如果经济搞上去了,社会道德风气却变坏了,两极分化出现了,我们的改革开放就不能说是成功了。这已是一个很现实很急迫的问题,也正是我们今天讲科学发展讲公平正义讲建设和谐社会的根由。
上述《小厨师勇批大部长》的回顾文章说,当时的报道、评论和读者的讨论逐渐深入到对制度弊端的反思上。一篇报道标题就叫:“制度不改革,歪风难刹住。”另有报道引用上海和平饭店团委书记的观点说:“为什么人人明知这个秘密,却就是不去捅破这层窗户纸?这里有习惯势力的影响,但根本问题在于缺少保证人民民主权利的制度。比如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能不能建立弹劾制度?在事实确凿的情况下,不管是谁的问题,报纸能不能直接加以揭露?”———当时人们的期望还是我们今天的期望,但愿再过若干年,这些关于民主权利和新闻监督的期望不只是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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