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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2月18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杨萍 朱润生)今天,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对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做出全面部署。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使人民法院队伍真正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实现服务海南社会经济科学发展和实现审判事业科学发展的工作目标。
会议要求,各级法院要立即行动,把反腐倡廉工作当作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来抓。各级法院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同时走访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律师、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要加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重点领域、环节的监督;建立明察暗访机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保持法官队伍的廉洁。
会议对今年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提出四项具体要求:一是落实执行已修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起制度保证的高压线,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的产生。二是围绕中央、省委工作大局,全面落实人民法院服务海南科学发展大局的工作意见,落实司法为民30条措施,提升司法效率,让群众感受到及时的公正,实现人民法院对人民、对社会的庄严承诺。三是全面推行审判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落实法律文书网上公示和判决释疑制度,接受人大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案件裁判公正,以制度防范腐败,维护司法公信和法治权威。四是创新法官培训制度,提升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质证论证确证能力,以司法能力的有效提升保证案件的质量,体现司法公正。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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