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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2月15日讯 (记者单憬岗 通讯员江永华)记者今天在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看到,前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员络绎不绝。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12月上旬,省本级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突破9亿元,当年审批公积金贷款6.28亿元,放贷和提取总数首度超过实际缴存数量,审批放贷额比去年同期增长328%,资金使用效率大幅度提高。
为改善职工家庭住房条件,促进我省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来及时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本省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半年以上的居民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商品住房贷款最长年限由男60岁、女55岁调整为男65岁、女60岁;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金额海口市、三亚市从3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其他市县从20万元调整为30万元;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首付比例从30%调整为20%;允许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以及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增设二手房贷款业务并在全国率先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装修;将县(市)政府所在城镇建造自住住房贷款额度最高由10万元调整为20万元,其它乡镇最高额度为10万元。据统计,通过调整发放和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共帮助全省3869户职工改善了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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