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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为谁服务”,是一个看似简单却令人深思的命题。有人说,律师为金钱服务;也有人说,律师为当事人服务。我不能说这两种说法完全不对,但起码不全面,没有触及问题的实质。律师在为当事人服务的过程中,当然要收取律师费。但是,如果单纯强调律师有偿服务的一面,并把律师服务的对象仅仅局限于当事人,那就有失偏颇了。我认为在破解“律师为谁服务”这一命题时,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思考。第一,律师的服务对象是当事人,律师必须为当事人服务。但是,律师在为当事人服务的过程中,不能纯粹以赚取委托人支付的律师费为唯一目的,必须正确处理收取律师费与维护公平正义的关系。律师在为当事人服务的过程中,不能满身铜臭味,时时处处与当事人讨价还价。律师要通过为当事人服务的过程和服务的结果,达到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在这方面,建平律师是做得好的。作为北大毕业的、在海南执业多年的律师,无论是为刑事案件被告人辩护,还是代理民事行政案件,建平律师总是凭着正气、勇气和智慧,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又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公平正义。本书精选的近年建平律师办理的比较成功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例,就足以说明这一点。作为在海南岛执业多年的律师,建平律师的收入在海南不是最高的,甚至没法和北京、上海等地律师的收入水平相比,但又有谁能说建平律师的业务水平是平庸的呢?第二,必须为公众利益服务。当祖国召唤律师时,律师应挺身而出,勇于奉献。必须牢记,律师在为公众利益服务时,是不计报酬,也是不能讲报酬的。在为公众利益服务方面,建平律师也是做得好的。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建平身兼多种社会职务,而且全部是无偿的,有时甚至还得自掏腰包。作为一名海南省政协委员,自二○○四年起,围绕海南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通过调查研究,建平律师连续六年在每年的海南省政协会议上作大会发言,引起了海南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的重视,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也为广大律师参政议政开了一个好头。本书精选的建平律师的建议和政论文章,足以彰显建平律师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确实值得一读。
在破解了“律师为谁服务”这一命题后,还必须破解与此相关的另一命题,即“律师如何服务”这一命题。我认为,“律师如何服务”是比“律师为谁服务”还要复杂的命题。但在破解了“律师为谁服务”这一命题后,“律师如何服务”这一命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我把“律师如何服务”这一命题留给广大读者,特别是留给广大律师和立志做律师的青年朋友。我衷心希望大家在阅读了本书后,各自能找到破解“律师如何服务”这一命题的方法。
值《这样做律师》付梓出版之际,应建平律师之邀,就“律师为谁服务”这一命题谈了些个人的思考和认识,是为序。
(本文作者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江西人民出版社
2009年12月 赵建平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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