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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马春华 通讯员林玥 陈穆敏)近日,万宁市检察院经过缜密初查,决定对涉嫌滥用职权的“税官”徐某雄,涉嫌玩忽职守的“税官”王某甲、肖某弟分别立案侦查。
据悉,2005年至2007年7月间,时任万宁市国税局征管股股长的犯罪嫌疑人徐某雄在万宁市医药总公司申请印制发票时,明知该公司是核定定额纳税单位,不能申请印制发票,仍违反规定,指使下属以万宁市国税局名义向省国税局呈报印制万元版发票350本。
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甲、肖某弟作为具体负责该公司的税收征管员,也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该公司发票使用长期处于失控状态,逃税长达2年半,造成国家税款巨大损失,金额高达948万余元。
目前,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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