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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定城9月26日电 (记者单憬岗 洪宝光 通讯员江永华)“每月从公积金中提取扣除的钱,差不多要占我家月供的一半。”定安中学工勤人员莫经裕近来很开心,因为他所在单位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从8%提升到了12%,将为他减轻一些房贷压力。据了解,定安县出台的这项新政,让全县7800多名公积金缴存户享受到了各市县最高规定标准的公积金缴存比例。
莫经裕给记者算了一笔账,2007年他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然而每月680元的还贷压力,让月工资才1200元的他颇感吃力。实行新缴存比例后,他每月的公积金缴存额达到288元,比原来多了96元。“明年起房贷就可从公积金中扣除,我们会轻松很多。”
莫经裕和全县7800多名公积金缴存户的幸福,来自今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促进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的文件。这个文件明确要求,2011年各市县要将行政事业单位阳光补贴和绩效工资全部纳入缴存基数,并逐步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到12%。
随即,定安县政府及时进行了研究,决定自8月起将全县缴存比例从8%提高到12%,并将行政事业单位阳光补贴和绩效工资全部纳入缴存基数。“这意味着,定安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从原来的全省最低,一下跃升到了全省最高。”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安管理所所长王养雄说。
“强化住房公积金缴交,就是为此提供资金保证。”该负责人举例说,现在定安管理所每月新增缴存额51万元,光财政供养人员今年就可新增存255万元,为完成全年公积金任务奠定了基础,也为该县今年完成1500套保障房建设提供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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