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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9月26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王晓 黄燕)一江苏籍无业男子强某在海口恶意透支信用卡20余万元。今天,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07年6月,强某在光大银行海南省分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2008年9月,他又在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至案发时,强某在上述2张信用卡上累计未还的透支金额近10万元。此外,2008年期间,强某还利用其妻子洪某的身份,提供虚假的职务收入证明,先后用光大银行信用卡和建行海南分行信用卡累计透支近10万元,经建行海南分行和光大银行海南省分行的工作人员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未还款。
法院认为,被告人强某利用银行信用卡,恶意透支金额达人民币2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尚未追回的欠款继续追缴。
一审宣判后,强某不服判决,准备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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