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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屯城11月14日电(记者孙乐明 通讯员梁步宁)今天上午,西联农场保卫队职工林龙魁,听说自己的房产证正在办理中,希望自己能第一个拿到房产证。“早拿到早安心,因为这是自己房子的‘户口’。”林龙魁说。眼下正在屯昌和儋州试点的农垦职工住房办证工作,改变了农垦一段特殊历史。
据介绍,农垦多年来一直由农场解决职工住房。1995年开始,在农垦机关和一些场部逐步开始房改。由于管理体制的特殊性, 不能到地方政府办房产证。于是农垦提出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自己系统内部发证。但方案规定,“由农垦总公司统一审发房屋使用权证书,只限于在农垦内部流动。”老证只是个分房证明而已,在系统内确认房屋的合法性,没有实际意义的法律效力,不能转让、流通和抵押。这种内部发证政策一直持续到2007年底,期间共发放2万多户。
在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新背景下,2008年,省农垦总局提出“3到5年内建设14万套住房,争取使每户职工拥有一套产权房”的民生决策,大规模的职工住房建设拉开序幕。
产权房的概念提出来后,办理房产证工作便提到议事日程。2008年,省建设部门与省农垦总局曾联合发文,规定旧证可以换新证。之后,又把近年及今后新建和改造的住房,一并纳入保障性住房大概念中,全部在地方政府办证。
初步统计,农垦办证总任务约为30余万套。其中保障性住房(含危旧房改造)计划建设14万套,现已完成建设9万余套。另外还有库区移民、归难侨住房6万余套,及其它政策性房改住房10万多套。
为使该项工作顺利推进,今年5月,省农垦总局成立领导小组,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办理职工住房产权证审核工作实施方案》,还设立专门办公室,制定了《工作指南》。今年7月,在屯昌县和儋州市开始试点,为所属八一、西联、蓝洋、西培、中坤、中建等6个农场的1000户职工先行办理。
目前,在2个试点市县,旧证换新证已换了640多件,发新证1000多件。根据规定,政府对办证过程的相关税费,还实行了减免。不属于减免范围的,则由省农垦总局统一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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