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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有关部门近日联合下发文件,把规范发展城市菜农早市和包括擦鞋摊、小修理点等在内的便民服务点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禁止执法人员没收、毁坏流动摊贩的财物。(11月16日《中国青年报》)
前不久,杭州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公开拍卖罚没摊贩物品,曾引起社会的质疑。与之相对照的是,福建省要求城管不得没收摊贩财物,此举是对民生的敬畏,也是城管执法的一种进步,值得赞赏。
诚然,要把城市管理好,并非容易之事。从城市发展的进程来看,我们尚未积累更多的管理经验。一方面城市急速扩容,大部分城市还处在“重建设、轻管理”层面;另一方面,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市民的综合素质提高还有一段距离。
而反观我们的城市管理,往往还停留在重罚式的刚性执法管理手段上,这样的后果造成城管与商贩之间的关系长期对峙,一些流动商贩因为生计的原因往往与城管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因此城市管理往往只顾及城市整齐划一形象的需要,而城市所体现的民生和谐性一面得不到有效的尊重,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执法误区。
其实,城管与民生并非一对矛盾体。城管与商贩矛盾的升级,关键是城管权力的肆意膨胀,造成处于社会底层的摊贩面临着生存窘境,其民生权益得不到应有的尊重,这样的结果往往导致城管与商贩之间的流血冲突。曾几何时,“罚”字之下,是城管执法趾高气扬的权力大棒,是流动摊贩们苟且偷生的畏惧和恐慌情绪,两重天地怎能拥有和谐的城市情感。
不没收摊贩财物彰显执法理性与民本情怀。执法即服务,为何城管就不能为摊贩服务呢?一些地方加快市场建设,将流动摊贩入驻各种市场,或者划定区域让摊贩经营……这样一来摊贩的生计权益得到了保障,也减少了执法冲突,方便了市民的生活需要,增进城市的亲和力与和谐度。
当然,不没收摊贩财物也对城管执法主体的执法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不转变城管唯我独尊的权力色彩,此举仅是昙花一现。因而,必须建立城管权力的制约机制,应该把执法监督权交给摊贩和市民,体外监督更有制约力,在一定程度上可消除城管的执法傲慢。与此同时,城管执法应多与商贩进行交流与对话,增进相互信任理解,从根本上改变社会对城管的偏见,从更大范围赢得执法的宽松环境。
宽容流动摊贩,体现一个城市的胸襟;摊贩的存在也让城市多了一份人情味。不没收摊贩财物,让民本至上掷地有声,推动着城市的文明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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