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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1月13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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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和工商总局联手整治手机“吸费”
据新华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刘菊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2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整治手机“吸费”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通信管理局及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要加强对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的监督管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流通领域手机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手机生产企业、方案及芯片制造企业要严格规范手机内置软件。   此次两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规定,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经营行为,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各类“吸费”软件,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强对合作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的业务管理,完善合作协议,严格约定违约责任。建立日常拨测机制,对拨测中发现问题的内置业务及合作伙伴,及时处理、及时通报。对于定制手机,要按照《移动电话机定制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内置业务审查,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地通信管理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同时,督促基础电信企业完善内部制度规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切实加强流通领域,特别是手机连锁销售商场、超市、市场手机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强化质量监测和不合格商品退市工作。配合各地通信管理部门严厉查处经销没有或伪造冒用进网许可证、许可标志手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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