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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以来,以高利贷为特征的民间借贷市场的风险日益趋高,除浙江外,江苏、福建、河南以及内蒙古等地的民间借贷市场情形亦不容乐观。民间借贷风潮的盛行,直接起因于自去年以来的货币从紧政策,而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长期以来金融体制改革的滞后。(10月20日人民网)
笔者认为,受当前产业政策限制,民营中小企业的贷款难度大大高于国有企业。不得已而借助民间借贷,不仅提高了融资成本,也恶化了经营环境。而当民间融资已成为中小企业融资常态的状况下,缺乏法律保障条例的借贷,更加剧了民营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
笔者认为,其实将民间借贷视为洪水猛兽的观念大可不必。资本其本身并无罪过,划定民间借贷合法与否,其标准也应该以资金的用途是否合法来判定。实际上,国内媒体以往多次赞誉有加的温州发展模式来说,就与温州的民间借贷有着莫大的关系。有学者认为,温州经济发展飞速的本质,就在于温州民间金融发达。尽管外界对其毁誉参半,但其对于温州民间经济的贡献却居功至伟。它的意义在于,因为有民间借贷,温州没有一分钱是沉淀的,没有一分钱不参与到本地商人的扩张之中;因为民间借贷,哪怕再小的民间资本都能有效集聚起来,看准项目,迅速出手致富。同时,这种建立在以亲友、熟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为依托,以亲缘、地缘为纽带之间的信用,使这种民间金融制度的运行成本极低。可以说,多数温州成功商人的第一桶金多与民间金融有关。
央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的监测数据也证实了这一点。该行的数据显示,当地大约89%的家庭个人和59.67%的企业都参与了民间借贷,整个民间借贷市场规模约1100亿元,相当于温州全市银行贷款余额的五分之一。
因此,如果一味的禁止民间借贷,可能表面上带来了安全,但代价只能是效率和机遇的丧失。美国华裔经济学家、耶鲁大学金融学教授陈志武认为,我们不能只看到禁止民间金融带来的“安全”和“稳定”,却忽视了带给社会的代价。陈志武认为,堵塞民间金融虽然方便了监管机构,减少了麻烦,但受害的是整个社会,既增加了交易成本,又加大了创业和就业的难度。民间借贷活跃,也说明其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在正规金融机构不能满足这种需求的情况下,允许民间金融的合法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化解当前的民间金融资金链条紧的问题,根本途径还是要通过制度来保障民间放贷的权利。
因此,取缔和打击并不应成为政策的着力点,应主要遏制其高利贷化倾向,减少市场投机风气。
□ 陈岚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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